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4-06-21 16:41:43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六、建立食品进货检验制度及检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放心。采购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七、建立健全食品检查、存放、运输制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检查、贮存、运输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建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退市制度。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一、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xx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有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名称和含量的,应有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五)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六、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七、保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八、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九、保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十、保证把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

十一、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

我将信守以上承诺。本《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和所辖工商所各一份。

承诺人:

(签章)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3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食品流通行政许可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与部门规章、行业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二、申请人应达到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人员管理

2.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场地要求

3.1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3.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规章制度应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设施要求

5.1具有与食品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工艺流程合理。

5.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 ……此处隐藏8285个字……>(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

无害,保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9

为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承担食品流通安全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本人(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持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在营业场所明显处悬挂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加强对经营场地、设施、工具等方面的检查管理,及时更新经营工具设备,保障食品安全资金投入,确保经营场地、设置、工具、空间布局、操作流程及贮存、清洗、消毒等食品经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一同贮存,一同销售。

三、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进购食品时先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索取供货方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索取合法的进货凭证,保证不从非法渠道进购食品。

四、确保经营的食品质量符合法定要求。进购的散白酒按不同厂家、不同批次单独存放。配置甲醇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对所进购的散白酒,销售之前批批进行甲醇快速检测,经快速检测合格后再进行销售。如经快速检测不合格,立即封存该批散白酒停止销售并抽样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甲醇含量符合国家标准限量值规定后才解封销售。一旦检测证实甲醇含量超标,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置,如实讲清散白酒来源并提供进货凭证等相关证据,主动将问题散白酒交工商部门全部扣留。保证不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五、保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后才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六、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批发销货记录制度,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和批发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台帐和进销货凭证保留二年以上。

七、经常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清理,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及时下架下柜停止销售。

八、遵守食品标签制度,保证经营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九、经营的食品明码标价,主动为消费者开具销售凭证,保证不欺诈蒙骗消费者。

十、实行质量“三包”,遵守国家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包退包换等相应义务。

十一、保证涉及食品的广告宣传内容真实合法,不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不搞虚假、夸大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十二、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和调查,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法建议、行政命令、行政告诫和行政整改意见,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维护食品安全。

十三、欢迎消费者、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发现本人(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请您向安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

  xx 年 xx月 xx 日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10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共同营造老实取信、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我特向XX县工商局 分局(所)和广大消费者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争当依法经营、老实取信经营的楷模,带动和促进我县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二、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食品批发商、供货配送商和食品零售户100%使用“三合一”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目、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认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三、经销食品不得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不得销售有毒、有害、失效变质食品;不得销售“三无”食品和国家规定需进行QS认证而未认证的食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四、经销食品若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主动下架或退市,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五、服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主动配合有关部分依法开展对经营场所内的检查。

以上承诺,真诚地恳请工商部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视,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法规惩处,同时,我们倡议全体行业同仁踊跃加进我们行列,为我县食品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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