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有感

时间:2024-10-27 05:38:19
读《百年孤独》有感14篇

读《百年孤独》有感14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百年孤独》有感1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政府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读《百年孤独》有感2

曾经一度对自己胸无点墨的无知感到自卑,为了与有文化气质内涵的人接近,并努力成为其“朋友”,最近两年来开始刻意提升自己的文学涵养,因此,为了不把有限的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杂书”上,一直在刻意搜集“好”的著作来读,当然包括名人推荐的好“书”……

半年前,偶然的机会,接受了梁文道先生在凤凰卫视某栏目中对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著《百年孤独》的推荐。

但是,最初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看了几十页,就被里面纷繁冗杂的众多人物的名字所困惑,被直白生涩的翻译所纠结,也被里面混乱的情爱情节所厌恶……

半年后的现在,重新打开这本书,怀着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心态,以及试图解开自己对文学可能的既有的偏见,至少,诺贝尔获得者的著作一定有值得一看的理由,开始认真看完这部著作。于是,认真将每个人物按照的出场顺序以及人物间的裙带关系,在读书笔记上用简易图标描画出来,也将地点的先后顺序标好,企图在图上和自己的大脑中重现百年孤独的每个情节。

当我读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因为他震撼了我的心灵,他其实写得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而是从某种程度上是在写生活,是在写人生,生活和人生本来就不是完美的,这个世界本来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可思议,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看似离奇而又自然的事情。每个人都曾有过固执的追求,看似公平合理,也许还挂着正义道德的“外衣”,到最后却因为这个外衣而抹杀一切不公平,成为一个道德修饰下杀死生命的侩*子手,也成为杀死自己道德灵*魂的侩*子手,当在母亲的“威胁下”,奥蕾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似乎翻然悔悟,选择了放弃武*装*消*灭保*守*党*对*手的企图,放弃了冷血一般的杀*人斗*争。最终选择了投降,而最令我震撼的是他与手下幕*僚的关于投*降条件的对话:幕僚们认为要保存实力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就必须向宗教徒妥协,允许宗教活动,就必须向保*守*党地主妥协,不重新核实地契,奥蕾里亚诺.布恩迪亚却说,如果这样的话,就违背了我们最初斗争的目的,违背了我们的人民,由人民的拥护者成为了人民的敌*人……我们斗争了很久,经历了大小战争无数,最终却成了自己的敌*人。然而奥雷里亚诺说完以后,却答应了这些条件,目的就是想结束这无休止的战*争……

读《百年孤独》有感3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些文学作品值得让你用一生去阅读,去思索,去品味,而《百年孤独》无疑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超越了时代的局限,让每一个阅读它的读者,都陷入了作者传达出的那份情感和思想之中,历久弥新,并在岁月的冲刷下愈加闪耀那份智慧的光华。

这部伟大的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者用那份充满着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字,讲述了一个个孤独的人,孤独的故事。

初读这本小说,很多人可能会对其中反复出现的人名以及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望而生畏,从来丧失了阅读的兴趣,但只有真正静下心来,通读全文后,才发现这背后蕴含的深意。这些重复的名字象征着岁月的轮回,代表了每个人都逃脱不了的宿命。

老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这位富有进取心的男人,带领着村民们开辟出了马孔多这个繁荣了百年的集镇。但是他是孤独的,因为他对科学的狂热,几乎没有人理解他,甚至包括他挚爱的妻子—乌尔苏拉。他最后陷入了自己的精神世界中,被拴在了栗子树上,直到死亡。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前半生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而战,在经历了三十二次起义失败、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之后突然发现,他竟然找不到自己所做的这一切的意义了,就连自杀也宣告失败。他十七个儿子一夜之间死了十六个,第十七个也在随后死亡,全部被人命中眉心,他最后只能孤独的在自己的实验室里打造金鱼,直到孤独的死去。

老祖母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大家族中唯一算得上清醒的人,布恩迪亚家族从她手中发迹,也随着她的死亡,终于宣告衰败。在此后一任又一任的家族掌权者,身上无不背负了孤独的使命,甚至终其一生都在和孤独的宿命做着抗争。

他们的命运和马孔多的命运,似乎早已经注定,虽然他们也曾想过要融入外面的世界,但是这一切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在外来文明的冲击下,布恩迪亚家族宛如在大海中孤零零悬着的灯塔,苦苦支撑,最终轰然倒塌。

“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每个人都在孤独的宿命下孤独的死去,布恩迪亚家族最终泯灭于这尘世,作者用这样的一个悲剧的皆为表达了自己的愤懑。

这本小说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又一个孤独的 ……此处隐藏11032个字……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第二次读时,就能明白其实整个布迪恩亚家族就像一个车轮,不断的前进,不断的重复,不断的磨损,最终走向覆灭。他们族中人不断重复前人的名字就是这个意思,这也是羊皮卷中的秘密,暗示着他们重复的命运,重演着相同的悲剧。第三次读时,就可看到书中各件事中和他们各个人身上的悲剧色彩。例如:他们家族初到马孔多时,马孔多鸟语花香,充满活力;后来,阿玛兰塔·乌苏娜带来的每对黄鹂鸟在被放生在马孔多后,都毫不留情地飞离。这不仅仅是指马孔多的逐步消亡,更多的是指布迪恩亚这个家族的改变,从新生般的活力四射到老去般的暮气沉沉,最终无可抑制的走向覆灭。还有一个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最美的姑娘——梅梅(雷纳塔),她的结局颇具奇幻色彩,书中写她和白床单一起飞向了天空。就我的理解而言,有两种可能,一是加西亚真的给了梅梅一个奇幻的结局,她因过于美丽,在晒床单时,被上帝带走,和白床单一同飞离。二是暗指她死了,美人早消。白床单就暗示死亡。无论是哪种可能,这样的描写都是美丽的,为她的离去渲上了一种神秘美丽的奇幻色彩。美丽而单纯的她走了,和洁白的床单一起飞向天空,这又给书多添上了一抹感伤。

一直喜欢《百年孤独》,一次又一次地读,每一次都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品读这本经典。

读《百年孤独》有感14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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